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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一生中,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人不是很多,大多是萍水相逢、擦肩而過。
我們很難去解釋,在人生中人與人之間的聚散現象。為什麼我們會遇見這些人,而不會遇見那些人?

我們只能以「緣份」來作合理的解釋!
緣份背後所隱藏的秘密,就是「業力」。
因為人不只有今生,還有前世和來生。我們和一些人,在某一生中,形成過某種特定的關係,而這特定關係就成了彼此間的「業力」。

因為過去生命中的彼此關懷、關心、照顧、幫助,會形成善的業力因緣,也可能因為彼此的爭執、搶奪、侵犯、傷害、凌辱,而形成惡的業力因緣! 

當彼此的業因纏結在一起,不論是善的或惡的,就很容易在輪迴中再次相遇。
相遇時的角色會有變化,情感的,就以情感解決;生命的,就以生命解決!

佛經上說:「眾生『業力』甚大,大到『能敵須彌,能深巨海,能障聖道』」。
反之,若願力(即做人的一個好的目標、願望)和業力一樣大,那麼每個人早都成佛了。
就是因為每個人業力抵不過願力,才會有種種不如意,平常一般人,對大惡避之、對小惡則照做。

佛經上說:「莫輕小惡,以為無罪,莫輕小善,而不肯為。」
即使是小惡也不能做,就好比「水滴雖微,漸盈大器」一樣。
業力若做多了,則「父子至親,其路各別,縱然再度相逢,業報也無可代受」。例如:父親有病,兒子要代受,這是不可能的事。
自己的業力,自己承受。古云修行:「公修公得,婆修婆得,不修不得。」

因此,今生的相遇,可以說是在償還或延續彼此的恩情或仇恨,也可以說是讓彼此繼續學習,以糾正以前彼此沒有處理好的關係和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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